基金會
簡述: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,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,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。
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。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,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。根據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規定,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,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。
申請條件:
1. 有特定的公益目的,其業務必須在公益范圍內;
2. 全國性基金會的注冊資金不低于800萬元人民幣,區域性基金會的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;
3. 有規范的名稱、章程、組織機構以及與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;
4. 有固定的場所;